学术性质的投诉通常在提供投诉发生的课程的部门内解决. 关于成绩的问题或分歧, 课堂表现, 作业, 课堂规则和程序必须首先在课堂外与老师讨论. 如果问题不能与教师解决, 然后,学生可以通过填写一份表格与导师的监督协调员交谈 学生投诉表格. 如果没有监督协调员, 投诉将被发送到系主任或院长表格,要求与系主任会面. 如果在与主管协调员和/或部门主席交谈后问题仍未解决, 学生可以向系主任投诉. 如果投诉没有得到院长满意的解决, 学生可向教务副校长或其指定人员提出申诉.
在和学生见面之后, 老师, 主管, 系主任, 院长必须填写学生投诉/上诉行政跟踪表,并在提交上诉后不超过30天内将其和任何支持数据提供给下一个听到投诉的人.